电放提单

电放提单(简称电放)是承运人起运地办事处指示目的港办事处,让提单上的具名收货人不凭正本提单提货的做法。发货人在起运地交回正本,或根本不签发正本,提单则注明已电放。它比快递正本快,但提单从此不再是物权凭证。

别称:电放, Telex release, Surrendered B/L

它取代了什么

正本提单是物权凭证:承运人在目的港把货物交给出示正本的人。电放把这一步拿走了。放货指示在承运人自己的办事处之间传递,提单上的具名收货人无须任何纸本寄到就可提货。现在其实已经没有人用电报,名字只是沿用下来。

它之所以存在,是因为纸本太慢。在深圳到香港、中国到东南亚这类短航线上,船比快递还早到,货物在港口等文件,堆存费就一直累积。

电放提单的流程

一般的次序如下,各船公司和货代的细节会有出入:

  1. 货物装船,承运人向发货人签发提单,或先出提单草稿。
  2. 发货人申请电放。 在内地,通常是向起运地的船公司或货代递交一份签署盖章的电放保函,已签发的正本也一并交回。电放费一般在这一步收取。
  3. 起运地办事处通知目的港办事处不凭正本放货,提单则盖上或注明“SURRENDERED”或“TELEX RELEASE”。
  4. 收货人提货。 收货人向承运人的代理支付目的港费用,无须出示正本即可换取提货单,然后报关提货。

承运人一般要求以这种方式放货的提单,收货人必须是具名的。“凭指示”(to order)提单的意义在于可以转让,与一个取消纸本的放货方式并不相配。

对付款的意义

电放一经签发,买家的筹码就没有了。收货人可以提货,您手上的提单扫描本证明的是有货发运了,而不是您控制着这批货。

所以事情的先后,比文件本身更要紧。卖家收到尾款之后才申请电放,是正常做法。买家在电放之前凭一份扫描本付清尾款,还以为扫描本能保障自己,那是凭信任付款。两者都可以合理,只是不应该有一方事后才发现。

如果某一期款项要凭运输单据放款,就要写明是哪一种单据。单写“提单”,一份电放提单的扫描本就能满足。正本、电放和海运单之间的分别,以及首张订单应该坚持哪一种,见提单:正本、电放与海运单。

电放与海运单

两者常被混淆,因为两种情况都没有人出示正本。电放一开始是提单,后来交出了它的物权功能;海运单则从一开始就不可转让,从来没有物权功能。对买家来说,效果是一样的:货物交给具名收货人,手上拿着文件并不代表控制着货物。

电放提单是什么?定义与实际运作 | Tranchio